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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中打出“财政资金+”政策组合拳
2021-03-17 13:26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今年年初,全国数百家预算单位已开始忙着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了,为继续做好政采扶贫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做好资金上的准备。

事实上,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无论是采用政采扶贫方式,还是实施其他举措,这些都离不开“钱袋子”的支持。在今年两会关于乡村振兴的建议中,代表委员们各抒己见,希望财政资金能和其他政策、举措交汇融合,在共画乡村振兴蓝图中充分发挥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罗朝阳建议,多渠道统筹,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他表示,乡村振兴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复兴的基础性战略工程和重大任务,涉及面广,需要投入财政资金的数额比较大。因此,国家需要增强向地方政府特别是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山、库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资金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和完善东部发达地区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和老、少、边、穷、山、库区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促进乡村振兴的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赵应云则建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要实现三农资金持续有效投入,需要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风险防控保障机制,重点是要发挥好财政资金在其中的导向性、保障性、杠杆性作用,支持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持续向“三农”倾斜,满足乡村振兴融资需求。

在具体操作层面,赵应云建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乡村振兴金融发展基金;建立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用政府专项债补充地方金融机构资本金。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34期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