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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要考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
2021-03-17 13:53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能耗标识只管产品本身,而碳排放则覆盖到家电生产销售的全流程,因此,绿色采购要统筹考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家用空调创新中心主任李金波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这份《关于家电产品实施“碳标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实施的建议》中,李金波指出,“十四五”规划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是国家的战略任务。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应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大氢氟碳化物等温室气体控制力度。

“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按国家能效标准来判定的。目前能效标准只能体现使用过程的能耗,没有考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因此需要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家电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标准及标识,促进环保、高效家电技术的发展,配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李金波告诉记者。

当前,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以政府购买节能环保终端产品和服务为主。多年来,政府采购在绿色产品采购方面一直起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019年2月,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调整了政府绿色采购执行机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扩大了认证机构范围,鼓励更多相关方参与到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当中。2020年,财政部还探索将绿色环保要求嵌入到采购人需求标准中,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并在南京市、杭州市等6个城市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开展试点,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拓宽了绿色采购的范围。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绿色的认知越来越深刻。从节能环保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从终端产品到整个生产过程,绿色采购的空间越来越广阔。李金波认为,政府采购应该在引领绿色采购推动绿色产品方面,起到更好的牵引和标杆作用。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时,要充分考虑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

“现有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识只具备碳减排标签而缺失真实碳排放数值的披露,因此无法实现量化管理,同时,消费者的认知度还比较低。”李金波认为,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标识”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要借鉴现有能效标识的做法,参考或规范性引用国际环境标志标准体系,设定不同产品的排放标准分级,标注碳排放量与标准值的百分比,逐渐筛选出需要强制使用碳标识的产品类型,从而引导家电产品实现低碳化。”

作为家用空调企业代表,李金波建议率先在家电领域建立碳排放评价标准。“在现有国际标准如ISO14067基础上,综合考虑产品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家电产品计算体系及标准。”

此外,李金波还建议尽快健全“碳标识”法规。“目前,我国碳标识制度运行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是生态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发改委印发的《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不管是从立法层级还是从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上来说,法律保障处于缺位状态,有必要进行完善。”他建议参考现有相关国际法规,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环境保护法,建立中国产品“碳标识”制度。

“率先在家电产品实施‘碳标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建立碳排放的意识,主动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从而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国家形象。”李金波说。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34期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