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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
3月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该厅最近在全区开展了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工作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为排名靠前的设区市等下达了工作经费奖励,共计1.2亿元。根据排名,南宁市等4个设区市获奖励工作经费1000万元;兴宁区、武鸣区等8个城区获奖励工作经费400万元。
据介绍,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14个设区市本级、111个县(区)开展了PPP工作绩效考评。根据《进一步加快推进PPP工作绩效考评与约束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排名靠前的4个设区市、8个城区、12个县予以奖励,奖励共计1.2亿元。其中,柳州市、梧州市、贵港市、南宁市等4个设区市奖励工作经费1000万元;防城区、覃塘区、兴宁区、港南区、田阳区、港北区、福绵区、武鸣区等8个城区,桂平市、岑溪市、都安县、田林县、昭平县、藤县、平南县、西林县、武宣县、灌阳县、容县、隆安县等12个县(市)各奖励工作经费400万元。目前,这些设区市、县(市)、区工作经费奖励已全部下达,各地区所获资金将统筹用于推进PPP相关工作。
自2021年起,自治区将对各地上一年度PPP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综合排名靠前的地区实施奖励激励政策;对考评得分靠后、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视情况采取检查督导、约谈、通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