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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代表委员有话说
2021-03-17 16:26

观点集锦

优化营商环境代表委员有话说

全国人大代表、方大集团董事长熊建明:

持续清除营商环境中的隐性壁垒。制定全国统一的涉企收费清单,清理和减少涉企收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企业和企业家法律责任。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出台“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提要求、划界限。

全国人大代表、天明健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明: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丰富监督手段。建议各级媒体单位参与营商环境的监督,为了让监督机制更加公开、透明。还可以引入“好差评制”,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场主体可以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评价。

全国人大代表、蓝光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杨铿:

中央应尽快出台“十四五”民营企业发展指导规划,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从意识上指引、机制上明确、制度上保障。中央对民营企业的指导方针、支持政策、保护举措,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好政策的“源头活水”能浇到民营企业的“根”上。在金融环境方面,应精准施策,对正在进行转型升级的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出台金融政策予以支持,给予适当的腾挪时间和空间,确保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健康转型,真正提高发展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素明:

政府应了解市场变化和企业期盼,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企业动力和创造力;建设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清”上加“亲”,不断推动制度的创新与完善,让亲清型政商关系滋润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庆达投资集团董事长孙太利:

加快出台商业行为法、行政程序法、政府合同法等,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处置法律程序。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风控及商事审判专职部门职责,通过智库团队为企业帮扶诊断,完善法律援助,帮助企业固本培源,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加快数据立法,确定政务数据权责利边界,制定有关数据产业链和数据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信息资源整体规划及国家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流程。加快推动社会信用法立法工作进程,制定政府、企业、自然人等信用指标及等级评价评分标准,强化信用监管,用诚信赋值赋能,激发全社会诚信守约正能量。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禁止任何单位以国家、区域的名义进行城市或地区间的营商环境评价,发布评价报告与数据。此外,严格控制政府部门直接聘请外资机构或跨国中介机构作为主体,承担制定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工作。

全国政协常委、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

着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反响良好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确保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和制度创新持续发挥效应。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快制定或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央统筹规划,地方积极探索,形成合力,构建各级之间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除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堵点,让高质量供给更好地匹配居民需求,破除区域间、行业间、行业内市场壁垒,加强国内市场整合。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领市场、创造需求,从而释放消费潜力、做大市场规模。加强品牌建设、品牌保护,降低物流、税费等成本,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市场交易环境,降低交易成本。

(文字:孙冉冉 张明柳)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35期第7版